在美國
公平勞動協會(The Fair Labor Association,下稱 FLA)就富士康工作環境發表了
詳細的調查報告後,蘋果和康士康踏出了有誠意的一步。他們發現富士康的三間廠房在過去的十二個月不僅不符合該協會的工時規定(60 小時,包括超時工作),更違反了中國大陸規定一個星期工作時數不得超過 40 小時和一個月不能超時工作超過 36 小時的法規;在生產的高峰時期,工人更每星期平均工作多於 60 小時。幸好,在此之後蘋果和富士康同意大幅改善工人工作條件。
廠方承諾將會在 2013 年 7 月達到大陸法規和 FLA 的要求,包括將每月的超時工作時數由 80 小時(超過一般地球人一星期的活動時間了...)大幅降到 36 小時。工人工時少了,廠方會如何保持他們原來的工資水平呢?答案就是會建立一套工資補償機制(暫時沒有詳細資料)。工時少了,在生產力的補償方面,他們將會透過改善廠房環境,如擴建廠房和食堂等來期望工人在工時減少之下生產力增加。 另外 FLA 亦都發現工人在「不成文」的超時工作下,例如超時 29 分鐘或 59 分鐘是不達到超時工作半個小時和一個小時的「標準」,他們是不能就此申領超時工資;在出席有關工作的會議等「非正式工作」活動時也是沒有薪水的,富士康和蘋果同意會就此補發工資。 在工作環境安全方面,在受訪工人之中有超過 43% 表示曾經目睹意外或者發生在自己的身上,種類由弄傷手指到被車撞倒都有。FLA 也指出工會的代表多數是由廠方的管理層出任,不能真正地反映工人訴求,也違反了大陸有關的法規;富士康一一承諾改善,包括改良意外回報和管工制度,也會確保工人代表的選舉不會受到管理層干預。最後,希望蘋果和富士康落實承諾,不要開空頭支票喔;工人們,感謝您們的付出!更詳盡的資料可以到引用來源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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