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國 ( 琉球語 :琉球國 / ルーチュークク Rūchū kuku ? )是 琉球 歷史上 第一尚氏王朝 和 第二尚氏王朝 兩個朝代的統稱和共有的 國號 ,也包括早期 三山時代 的, 山南 、 中山 、 山北 三個王國(作為它們共同的對外自稱)。
古琉球國的地理位置在台灣 和日本 九州 之間,曾經向中國 的明 、清 兩代朝貢 。遭受薩摩藩 的入侵後也向日本的薩摩藩 、江戶幕府 朝貢。古琉球國多次遭受諸島外部勢力(元朝 )的入侵。特別是1609年 (明朝 萬曆 三十七年,日本慶長 十四年)薩摩藩的入侵以後,薩摩藩控制並干涉了琉球國的內政。琉球國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東北亞 和東南亞 貿易的中轉站著稱,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梁」。
1871年 ,日本在全國實施廢藩置縣 ,琉球國被當作令制國 編入鹿兒島縣 。1872年 ,琉球國被改設為琉球藩 。1879年 3月11日 琉球處分 後,琉球藩被廢除,編入鹿兒島縣,同年設置沖繩縣 。自此,日本琉球併合,原琉球國之領土 被分別劃入沖繩縣和鹿兒島縣。
古琉球國位於散布在台灣島東北和九州島 西南之間的琉球群島 上,總面積大約為3600平方公里,西側是東中國海,東側是太平洋 。最大的島嶼是沖繩本島 ,面積約1207.08平方公里。其次是奄美大島 ,面積約712.38平方公里。1609年 日本薩摩藩 入侵之後,琉球國被迫給薩摩藩割讓了北方的奄美群島。
古琉球國的都城為首里 ,在今沖繩縣 那霸市 的東郊。歷代琉球國王及王族居住和處理政務的首里城 和其他琉球文化遺迹 在2000年 被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定為世界文化遺產 。
1350年 浦添按司察度取代英祖 第六代世子,被推舉為中山王。1406年 ,察度王世子武寧 被佐敷按司巴志 推翻,巴志自立為中山王。1416年 ,巴志征服北山。1429年 ,巴志又征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以首里 城為王城。永樂 年間,中國賜琉球王姓為尚氏,史稱「第一尚氏王朝」。根據琉球與明王朝的藩屬 關係,琉球每一代國王都需要接受來自明王朝的冊封 。第七代國王尚德王 相繼征服了奇界 (喜界島 )、馬齒山 (慶良間群島 )、古米 (久米島 )等島的按司勢力。
大約1400年 —1550年 期間,琉球王國進入黃金時代,商業高度發達,與福建、台灣、朝鮮 、東南亞 和日本本土進行貿易。15世紀 —16世紀 ,大量倭寇 海盜騷擾琉球群島。琉球國蒙受巨大損失,海上貿易受到阻礙。1450年代,他們的國王被明朝賜姓尚,之後琉球人才有姓,之前只有名。
1469年 (明朝成化 五年),琉球發生內亂,尚德王被殺,第一尚氏王朝滅亡。1470年 ,伊是名島 出身的宮中的御鎖側官(管理財務的宮廷官員)內間金丸(一稱金圓),被群臣推舉為君,並於1471年 以「世子 」的身份向明朝報告「父喪」。1472年 ,明朝使臣冊封金丸(已改名為尚圓 )為王,史稱「第二尚氏王朝」。
第二尚氏王朝的第三代國王尚真王 統治時期(1478年 -1525年 )為琉球的黃金時期,貿易發達,且不斷對外擴張。1500年 ,尚真王平定八重山群島 的遠彌計赤蜂之亂 ;1522年 (明朝嘉靖 元年)又平定與那國島鬼虎之亂 。1537年 ,尚清王 率軍北伐,攻取奄美群島 。琉球王國終於將勢力擴張到整個琉球列島,確定了北起喜界島 、奄美大島 ,南至宮古 、八重山群島的疆界,即琉球史書中所稱「三省並三十六島」。
尚真王確立了琉球的官員品秩 、朝儀制度、神官制度、賦稅制度、行政劃分,擴建了首里城,廢除了殉葬 習俗,召各按司赴首里居住,禁止私人擁有兵器(刀狩 ),確立了琉球國的政治 經濟 體制,此後琉球進入穩定發展的時期。但刀狩令也使得琉球軍事實力的衰退,為後來慶長琉球之役中琉球戰敗埋下了伏筆。
16世紀 ,由於倭寇 的原因導致日本 和明朝 的關係惡化,只得通過南方的薩摩 與琉球進行貿易。與此同時,日本正處於動亂的戰國時代 ,諸大名 急需從對外擴張中獲取利益來發展自己的經濟實力。離日本最近且又富有的琉球國遂成為了日本的首選之地。在豐臣秀吉 遠征朝鮮之前,日本曾要求琉球為遠征提供準備。琉球不僅拒絕,還將此事通報給了明朝。而在德川家康取得日本的天下、建立江戶幕府 後,琉球又因為拒絕向江戶幕府派遣謝恩使團而與德川家康交惡。
在請示過德川家康 並獲得允許之後,1609年 (明朝萬曆 三十七年、日本慶長 十四年),薩摩藩 藩主島津家久 派遣樺山久高 [1] 為總大將,平田增宗 [2] 為副大將,率兵三千人、船一百餘隻、鐵砲 六百挺,自九州山川港 出發入侵琉球。不久琉球即戰敗,首里城被包圍,尚寧王被迫投降,同王子、官員等一百餘人被薩摩軍擄到了鹿兒島。這就是歷史上的「慶長琉球之役 」。隨後,尚寧王同島津家久前往駿府城 面見德川家康,又前往江戶城 面見征夷大將軍 德川秀忠 。1611年 ,尚寧王 君臣在鹿兒島 被迫與薩摩簽訂《掟十五條 》(掟十五ヶ条 ),承認薩摩藩對琉球的統治之後,才被釋放歸國。
薩摩藩 入侵琉球國的理由有三點:一,江戶幕府 遣返了漂流到日本境內的琉球進貢船 ,但琉球拒絕向日本 遣使謝恩;二,琉球攻擊明朝 商人赴日貿易的船隻(實際上是海盜 所為),阻撓日本與明朝間的貿易;三,琉球沒有「負擔」豐臣秀吉 入侵朝鮮 時的兵費,而是由薩摩藩「代為墊付」,但琉球「不予償還」。但實際上,薩摩藩是為了藉著入侵琉球所得來的利益,來彌補該藩入侵朝鮮和參加日本內戰(關原之戰 )的軍費與損失;而且此舉更可奪佔中琉之間的貿易利益。此外薩摩藩 也藉此軍事行動,化解內部的權力鬥爭問題。
據琉球國史《球陽 》記載:薩摩藩入侵琉球後,該藩派遣官員,測量分配田地,劃清國界,制定賦稅,強迫琉球割讓奄美群島 ,要挾琉球向薩摩進貢,琉球政府還要被迫授予薩摩所派人員官品職位。琉球國內的親明派(主戰派)在戰後全部被罷免官職,三司官 鄭迥 被薩摩斬首,向里瑞 則被薩摩扣作人質,由親日的毛鳳儀 (池城親方安賴)、毛鳳朝 (讀谷山親方盛韶)取代其三司官 職務。尚寧王之後,尚豐王 十一年(1632年 ),琉球在被薩摩所佔島嶼建立館舍,兩國同時派官員管理來往貿易和收稅。此後琉球王國淪為薩摩藩的傀儡政權 。薩摩藩向琉球派遣官員長駐琉球以監視琉球的舉動,及至尚貞王 二十五年(1693年 ),琉球「創定姑米、馬齒兩島,遣大和橫目職兩員,看守貢船往來」。 同時,薩摩藩強行割占琉球北部奄美諸島。
1654年 ,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請求冊封。清順治帝 封尚質王 為琉球王,琉球國只是表面上成為清王朝的藩屬,但實際上對薩摩藩稱臣。琉球與清朝官方繼續朝貢貿易,卻被實際宗主薩摩藩剝削一次。該藩也是幕府宣佈鎖國以後,唯一能以此變相方式獲得國際貿易收入的私藩,薩摩藩在兩百年後的幕末時代能夠有足夠的資本成為倒幕運動主力進而成為維新政府的主事者之一,與此不無關連。
1847年 (清朝道光 二十七年、日本弘化 四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王 繼位。1853年 5月,美國海軍 准將佩里 的艦隊第一次到達琉球。1854年 3月,佩里在《神奈川條約 》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為保全其主權利益對佩里表示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
1854年 7月11日 ,佩里與琉球國政府以漢文、英文兩種文字簽訂開放那霸港口的條約《琉美修好條約 》。 琉球海上貿易受到衝擊。
[编辑 ] 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與牡丹社事件 1871年 11月30日 (清朝同治 10年、日本明治 4年),琉球宮古島的兩艘進貢船,到那霸 上繳年貢後,離港準備返回宮古島。中途遇暴風 漂流海上,一艘幸還,另一艘漂到台灣 西南海岸八瑤灣(今屏東縣 牡丹鄉 境內)。該船共有船員69名,其中3名淹死,66名登陸。登陸的船員中,54名被排灣族 高士佛社 原住民殺死,隨後並被牡丹社 原住民馘首 ,即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 。另12名逃出,在鳳山縣(今高雄市 鳳山區 )受到清政府保護。
同年12月11日 ,又有琉球八重山島民的兩艘進貢船離開琉球開往中國,中途遇暴風,漂流海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於12月28日 漂到台灣 ,45名船員同樣受到鳳山縣令保護。1872年 2月,前後兩批琉球難民57人,由臺灣官員送到福州 的琉球館 ,7月平安回到那霸。同年4月,日本小田縣(今岡山縣 )縣民4人,也遇難漂到台灣,被台灣原住民 搶奪衣物。值明治維新 後國內情勢不穩,日本欲以外事轉移內政問題,遂派兵三千六百名佔領台灣南部,史稱牡丹社事件 。
[编辑 ] 琉球滅亡 參見:琉球處分 、琉球國 (令制) 及琉球藩 1871年 ,日本在全國實施廢藩置縣 ,琉球國被當作令制國 編入鹿兒島縣 。
1872年 ,日本宣布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結束了其與日本的朝貢關係,設置琉球藩 ,封琉球國王尚泰為藩王 ,正式侵佔琉球。
1875年 7月24日 ,日本明治政府 派遣內務大丞松田道之 赴琉球,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朝貢禮儀,斷絕與清朝的外交關係。 松田道之帶來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使用日本年號 ,廢止琉球對清朝 朝貢和慶賀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慣例,同時也廢除琉球國王更迭之際接受清朝冊封的慣例,以及琉球今後與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務省 管轄處分,撤銷在福州 的琉球館 ,貿易業務由日本領事館管轄等。日本政府還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興建之法。 將琉球納入日本版圖,強迫琉球和中國 斷絕外交關係。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為此時明治政府已經將琉球劃歸內務府管理。1875年的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 向明治政府提出的關於琉球的建議。1874年 ,在北京 簽訂完《北京專約 》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後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過與清國之談判,彼承認我征藩地為義舉,並出銀兩撫恤受害難民,雖似足以表明琉球屬於我國版圖之實跡,但仍難說兩國分界業已判然」,為將來計,期望明治政府藉機斷絕琉球「與中國之關係,在那霸設置鎮台分營」。
琉球於1876年 兩次派遣使者赴東京 ,請求日本同意和清國保持外交關係,被日本斷然拒絕。[3] 琉球國被迫終止與清朝的外交關係。同年,記載琉球國歷史的《中山世譜 》、《球陽 》的編撰也被迫停止。
1879年 (清朝光緒 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3月11日 ,琉球藩 被廢除,編入鹿兒島縣 。3月27日 ,日本內務省書記官松田道之率領41名內務官員,165名警部巡查隊和熊本鎮台分隊的兩個中隊至那霸港,向尚泰王傳達了廢除琉球藩的命令。3月30日 ,日本天皇命令將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和他的兒子尚典 移居到東京 ,尚泰王稱病拒絕前往。4月4日 ,日本在全國範圍宣布設立沖繩縣 ,鍋島直彬 為沖繩縣知事。5月27日 ,尚泰王與其他王室重要成員乘坐日本東海丸號 離開那霸港,前往東京,被封為侯爵 。
日本將這段歷史稱作「琉球處分 」。琉球藩設置為第一次琉球處分 ,廢藩置縣為第二次琉球處分 。
1945年 ,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接受《開羅宣言》 和《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日本戰敗。戰後,琉球群島交由聯合國託管。1972年,美國將琉球群島移交日本 ,沖繩縣復縣。
[编辑 ] 清政府的交涉 1876年 ,琉球紫巾官向德宏 、陳情通事林世功 等人秘密至中國 ,請求清朝 出面交涉琉球問題。次年,清政府派出第一任駐日公使何如璋 。何如璋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為日本併吞琉球提出抗議。
1879年 6月12日 ,美國 前總統尤里西斯·格蘭特 及其隨員揚格 (J. R. Young )和美國駐華副領事畢德格 (W. N. Pethick )在天津 會晤中國政府代表李鴻章 ,李鴻章要求他就琉球問題進行調停。格蘭特慷慨答應。在他的調停下,日本與中國就琉球問題展開磋商,日本方面提出「分島改約案」,願割宮古 、八重山 兩島給中國,中國曾考慮接受此案,讓琉球國王在此地復國。但琉球國在北京的官員再三訴願表示二島土地貧瘠,無法生存,萬不可接受。
1880年 4月4日 ,李鴻章 會見日本政府代表竹添進一郎 ,並出示了琉球三分方案,也即包括沖繩本島在內的中部各島歸還琉球,恢復琉球王國,將宮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島劃歸中國,將包括奄美大島 在內的五島劃歸日本。但日本不願接受,談判陷入僵局。
清朝與日本最終未在談判條約上簽字,琉球問題被長期擱置。琉球國內分為兩派,一派支持日本的統治(以向建榮 (大灣筑登之朝功)為代表。[4] 日本人稱之為「開化黨」),另一派則盼望中國的援助(以毛允良 (龜川親方盛武)、毛有慶 (龜川親方盛棟)等人為代表。親日派稱之為「頑固黨」[5] )。每逢節日,皆有大批支持清朝的琉球士族穿著傳統禮服前往各地寺廟,名義上祭拜先王,實際上祈求中國戰勝日本幫助琉球復國。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 期間,親清派在向志禮 (義村按司朝明)的領導下,前往寺廟,祈求清朝 戰勝日本 ;[6] 琉球各地也盛傳將有中國的黃色艦隊前來攻打那霸,一時情勢緊張。但隨著甲午戰爭中國戰敗,無力再向日本提出琉球一案,日本併吞琉球遂成定局,琉球人復國之願也就此熄滅。當年琉球人斷髮、就學比率皆大幅升高。而少數不滿日本統治的琉球人也選擇流亡清朝(被稱作「脫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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