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6日 星期日

琉球國歷史

琉球國琉球語琉球國ルーチュークク Rūchū kuku?)是琉球歷史上第一尚氏王朝第二尚氏王朝兩個朝代的統稱和共有的國號,也包括早期三山時代的,山南中山山北三個王國(作為它們共同的對外自稱)。

古琉球國的地理位置在台灣日本九州之間,曾經向中國兩代朝貢。遭受薩摩藩的入侵後也向日本的薩摩藩江戶幕府朝貢。古琉球國多次遭受諸島外部勢力(元朝)的入侵。特別是1609年明朝萬曆三十七年,日本慶長十四年)薩摩藩的入侵以後,薩摩藩控制並干涉了琉球國的內政。琉球國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東北亞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著稱,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梁」。

1871年,日本在全國實施廢藩置縣,琉球國被當作令制國編入鹿兒島縣1872年,琉球國被改設為琉球藩1879年3月11日琉球處分後,琉球藩被廢除,編入鹿兒島縣,同年設置沖繩縣。自此,日本琉球併合,原琉球國之領土被分別劃入沖繩縣和鹿兒島縣。

 

古琉球國位於散布在台灣島東北和九州島西南之間的琉球群島上,總面積大約為3600平方公里,西側是東中國海,東側是太平洋。最大的島嶼是沖繩本島,面積約1207.08平方公里。其次是奄美大島,面積約712.38平方公里。1609年日本薩摩藩入侵之後,琉球國被迫給薩摩藩割讓了北方的奄美群島。

古琉球國的都城為首里,在今沖繩縣那霸市的東郊。歷代琉球國王及王族居住和處理政務的首里城其他琉球文化遺迹2000年被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定為世界文化遺產

 

第一尚氏王朝

首里城的宮殿,修築於第一尚氏王朝時期

1350年浦添按司察度取代英祖第六代世子,被推舉為中山王。1406年,察度王世子武寧被佐敷按司巴志推翻,巴志自立為中山王。1416年,巴志征服北山。1429年,巴志又征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以首里城為王城。永樂年間,中國賜琉球王姓為尚氏,史稱「第一尚氏王朝」。根據琉球與明王朝的藩屬關係,琉球每一代國王都需要接受來自明王朝的冊封。第七代國王尚德王相繼征服了奇界喜界島)、馬齒山慶良間群島)、古米久米島)等島的按司勢力。

大約1400年1550年期間,琉球王國進入黃金時代,商業高度發達,與福建、台灣、朝鮮東南亞和日本本土進行貿易。15世紀16世紀,大量倭寇海盜騷擾琉球群島。琉球國蒙受巨大損失,海上貿易受到阻礙。1450年代,他們的國王被明朝賜姓尚,之後琉球人才有姓,之前只有名。

[编辑]第二尚氏王朝

第二尚氏王朝的尚真王

1469年(明朝成化五年),琉球發生內亂,尚德王被殺,第一尚氏王朝滅亡。1470年伊是名島出身的宮中的御鎖側官(管理財務的宮廷官員)內間金丸(一稱金圓),被群臣推舉為君,並於1471年以「世子」的身份向明朝報告「父喪」。1472年,明朝使臣冊封金丸(已改名為尚圓)為王,史稱「第二尚氏王朝」。

第二尚氏王朝的第三代國王尚真王統治時期(1478年-1525年)為琉球的黃金時期,貿易發達,且不斷對外擴張。1500年,尚真王平定八重山群島遠彌計赤蜂之亂1522年(明朝嘉靖元年)又平定與那國島鬼虎之亂1537年尚清王率軍北伐,攻取奄美群島。琉球王國終於將勢力擴張到整個琉球列島,確定了北起喜界島奄美大島,南至宮古、八重山群島的疆界,即琉球史書中所稱「三省並三十六島」。

尚真王確立了琉球的官員品秩、朝儀制度、神官制度、賦稅制度、行政劃分,擴建了首里城,廢除了殉葬習俗,召各按司赴首里居住,禁止私人擁有兵器(刀狩),確立了琉球國的政治經濟體制,此後琉球進入穩定發展的時期。但刀狩令也使得琉球軍事實力的衰退,為後來慶長琉球之役中琉球戰敗埋下了伏筆。

16世紀,由於倭寇的原因導致日本明朝的關係惡化,只得通過南方的薩摩與琉球進行貿易。與此同時,日本正處於動亂的戰國時代,諸大名急需從對外擴張中獲取利益來發展自己的經濟實力。離日本最近且又富有的琉球國遂成為了日本的首選之地。在豐臣秀吉遠征朝鮮之前,日本曾要求琉球為遠征提供準備。琉球不僅拒絕,還將此事通報給了明朝。而在德川家康取得日本的天下、建立江戶幕府後,琉球又因為拒絕向江戶幕府派遣謝恩使團而與德川家康交惡。

在請示過德川家康並獲得允許之後,1609年(明朝萬曆三十七年、日本慶長十四年),薩摩藩藩主島津家久派遣樺山久高[1]為總大將,平田增宗[2]為副大將,率兵三千人、船一百餘隻、鐵砲六百挺,自九州山川港出發入侵琉球。不久琉球即戰敗,首里城被包圍,尚寧王被迫投降,同王子、官員等一百餘人被薩摩軍擄到了鹿兒島。這就是歷史上的「慶長琉球之役」。隨後,尚寧王同島津家久前往駿府城面見德川家康,又前往江戶城面見征夷大將軍德川秀忠1611年尚寧王君臣在鹿兒島被迫與薩摩簽訂《掟十五條》(掟十五ヶ条),承認薩摩藩對琉球的統治之後,才被釋放歸國。

薩摩藩入侵琉球國的理由有三點:一,江戶幕府遣返了漂流到日本境內的琉球進貢船,但琉球拒絕向日本遣使謝恩;二,琉球攻擊明朝商人赴日貿易的船隻(實際上是海盜所為),阻撓日本與明朝間的貿易;三,琉球沒有「負擔」豐臣秀吉入侵朝鮮時的兵費,而是由薩摩藩「代為墊付」,但琉球「不予償還」。但實際上,薩摩藩是為了藉著入侵琉球所得來的利益,來彌補該藩入侵朝鮮和參加日本內戰(關原之戰)的軍費與損失;而且此舉更可奪佔中琉之間的貿易利益。此外薩摩藩也藉此軍事行動,化解內部的權力鬥爭問題。

據琉球國史《球陽》記載:薩摩藩入侵琉球後,該藩派遣官員,測量分配田地,劃清國界,制定賦稅,強迫琉球割讓奄美群島,要挾琉球向薩摩進貢,琉球政府還要被迫授予薩摩所派人員官品職位。琉球國內的親明派(主戰派)在戰後全部被罷免官職,三司官鄭迥被薩摩斬首,向里瑞則被薩摩扣作人質,由親日的毛鳳儀(池城親方安賴)、毛鳳朝(讀谷山親方盛韶)取代其三司官職務。尚寧王之後,尚豐王十一年(1632年),琉球在被薩摩所佔島嶼建立館舍,兩國同時派官員管理來往貿易和收稅。此後琉球王國淪為薩摩藩的傀儡政權。薩摩藩向琉球派遣官員長駐琉球以監視琉球的舉動,及至尚貞王二十五年(1693年),琉球「創定姑米、馬齒兩島,遣大和橫目職兩員,看守貢船往來」。 同時,薩摩藩強行割占琉球北部奄美諸島。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請求冊封。清順治帝尚質王為琉球王,琉球國只是表面上成為清王朝的藩屬,但實際上對薩摩藩稱臣。琉球與清朝官方繼續朝貢貿易,卻被實際宗主薩摩藩剝削一次。該藩也是幕府宣佈鎖國以後,唯一能以此變相方式獲得國際貿易收入的私藩,薩摩藩在兩百年後的幕末時代能夠有足夠的資本成為倒幕運動主力進而成為維新政府的主事者之一,與此不無關連。

1847年(清朝道光二十七年、日本弘化四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王繼位。1853年5月,美國海軍准將佩里的艦隊第一次到達琉球。1854年3月,佩里在《神奈川條約》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為保全其主權利益對佩里表示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

1854年7月11日,佩里與琉球國政府以漢文、英文兩種文字簽訂開放那霸港口的條約《琉美修好條約》。 琉球海上貿易受到衝擊。

[编辑]覆亡

[编辑]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與牡丹社事件

1871年11月30日(清朝同治10年、日本明治4年),琉球宮古島的兩艘進貢船,到那霸上繳年貢後,離港準備返回宮古島。中途遇暴風漂流海上,一艘幸還,另一艘漂到台灣西南海岸八瑤灣(今屏東縣牡丹鄉境內)。該船共有船員69名,其中3名淹死,66名登陸。登陸的船員中,54名被排灣族高士佛社原住民殺死,隨後並被牡丹社原住民馘首,即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另12名逃出,在鳳山縣(今高雄市鳳山區)受到清政府保護。

同年12月11日,又有琉球八重山島民的兩艘進貢船離開琉球開往中國,中途遇暴風,漂流海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於12月28日漂到台灣,45名船員同樣受到鳳山縣令保護。1872年2月,前後兩批琉球難民57人,由臺灣官員送到福州琉球館,7月平安回到那霸。同年4月,日本小田縣(今岡山縣)縣民4人,也遇難漂到台灣,被台灣原住民搶奪衣物。值明治維新後國內情勢不穩,日本欲以外事轉移內政問題,遂派兵三千六百名佔領台灣南部,史稱牡丹社事件

[编辑]琉球滅亡

參見:琉球處分琉球國 (令制)琉球藩

1871年,日本在全國實施廢藩置縣,琉球國被當作令制國編入鹿兒島縣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結束了其與日本的朝貢關係,設置琉球藩封琉球國王尚泰為藩王,正式侵佔琉球。

1875年7月24日,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內務大丞松田道之赴琉球,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朝貢禮儀,斷絕與清朝的外交關係。 松田道之帶來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1. 使用日本年號,廢止琉球對清朝朝貢和慶賀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慣例,同時也廢除琉球國王更迭之際接受清朝冊封的慣例,以及琉球今後與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務省管轄處分,撤銷在福州琉球館,貿易業務由日本領事館管轄等。日本政府還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興建之法。
  2. 將琉球納入日本版圖,強迫琉球和中國斷絕外交關係。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為此時明治政府已經將琉球劃歸內務府管理。1875年的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關於琉球的建議。1874年,在北京簽訂完《北京專約》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後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過與清國之談判,彼承認我征藩地為義舉,並出銀兩撫恤受害難民,雖似足以表明琉球屬於我國版圖之實跡,但仍難說兩國分界業已判然」,為將來計,期望明治政府藉機斷絕琉球「與中國之關係,在那霸設置鎮台分營」。

琉球於1876年兩次派遣使者赴東京,請求日本同意和清國保持外交關係,被日本斷然拒絕。[3]琉球國被迫終止與清朝的外交關係。同年,記載琉球國歷史的《中山世譜》、《球陽》的編撰也被迫停止。

1879年(清朝光緒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3月11日琉球藩被廢除,編入鹿兒島縣3月27日,日本內務省書記官松田道之率領41名內務官員,165名警部巡查隊和熊本鎮台分隊的兩個中隊至那霸港,向尚泰王傳達了廢除琉球藩的命令。3月30日,日本天皇命令將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和他的兒子尚典移居到東京,尚泰王稱病拒絕前往。4月4日,日本在全國範圍宣布設立沖繩縣鍋島直彬為沖繩縣知事。5月27日,尚泰王與其他王室重要成員乘坐日本東海丸號離開那霸港,前往東京,被封為侯爵

日本將這段歷史稱作「琉球處分」。琉球藩設置為第一次琉球處分,廢藩置縣為第二次琉球處分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接受《開羅宣言》 和《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日本戰敗。戰後,琉球群島交由聯合國託管。1972年,美國將琉球群島移交日本,沖繩縣復縣。

[编辑]清政府的交涉

1876年,琉球紫巾官向德宏、陳情通事林世功等人秘密至中國,請求清朝出面交涉琉球問題。次年,清政府派出第一任駐日公使何如璋。何如璋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為日本併吞琉球提出抗議。

1879年6月12日美國前總統尤里西斯·格蘭特及其隨員揚格J. R. Young)和美國駐華副領事畢德格W. N. Pethick)在天津會晤中國政府代表李鴻章,李鴻章要求他就琉球問題進行調停。格蘭特慷慨答應。在他的調停下,日本與中國就琉球問題展開磋商,日本方面提出「分島改約案」,願割宮古八重山兩島給中國,中國曾考慮接受此案,讓琉球國王在此地復國。但琉球國在北京的官員再三訴願表示二島土地貧瘠,無法生存,萬不可接受。

1880年4月4日李鴻章會見日本政府代表竹添進一郎,並出示了琉球三分方案,也即包括沖繩本島在內的中部各島歸還琉球,恢復琉球王國,將宮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島劃歸中國,將包括奄美大島在內的五島劃歸日本。但日本不願接受,談判陷入僵局。

清朝與日本最終未在談判條約上簽字,琉球問題被長期擱置。琉球國內分為兩派,一派支持日本的統治(以向建榮(大灣筑登之朝功)為代表。[4]日本人稱之為「開化黨」),另一派則盼望中國的援助(以毛允良(龜川親方盛武)、毛有慶(龜川親方盛棟)等人為代表。親日派稱之為「頑固黨」[5])。每逢節日,皆有大批支持清朝的琉球士族穿著傳統禮服前往各地寺廟,名義上祭拜先王,實際上祈求中國戰勝日本幫助琉球復國。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期間,親清派在向志禮(義村按司朝明)的領導下,前往寺廟,祈求清朝戰勝日本[6]琉球各地也盛傳將有中國的黃色艦隊前來攻打那霸,一時情勢緊張。但隨著甲午戰爭中國戰敗,無力再向日本提出琉球一案,日本併吞琉球遂成定局,琉球人復國之願也就此熄滅。當年琉球人斷髮、就學比率皆大幅升高。而少數不滿日本統治的琉球人也選擇流亡清朝(被稱作「脫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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